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永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大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3,774,128.97 |
93,400,773.21 |
-1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586,237.17 |
-13,145,889.84 |
-1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417,826.52 |
-13,238,968.73 |
-99.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426,643.68 |
-21,794,077.06 |
1.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297 |
-1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297 |
-1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 |
-1.30%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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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962,413,710.98 |
1,958,109,628.69 |
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83,067,939.10 |
1,197,654,116.17 |
-1.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131,165.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91,6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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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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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831,589.3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5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55% |
184,000,000 |
184,000,000 |
质押 |
100,000,000 |
罗双跃 |
境内自然人 |
5.26% |
23,303,1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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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59% |
15,893,11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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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延权 |
境内自然人 |
2.58% |
11,412,447 |
0 |
|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开元7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23% |
9,861,20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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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成中 |
境内自然人 |
1.91% |
8,450,000 |
6,337,500 |
质押 |
8,450,000 |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48% |
6,539,771 |
0 |
|
|
融通资本财富-广发银行-融通资本金葵花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8% |
3,918,86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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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光 |
境内自然人 |
0.66% |
2,902,046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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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869,29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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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罗双跃 |
23,303,1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03,115 |
光大股份有限公司 |
15,893,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93,117 |
林延权 |
11,412,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12,447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开元7号资产管理计划 |
9,861,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61,204 |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6,539,7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9,771 |
融通资本财富-广发银行-融通资本金葵花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918,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8,867 |
张华光 |
2,902,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2,046 |
胡成中 |
2,11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2,500 |
吴庆 |
1,869,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9,294 |
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新活力启航1号基金 |
1,712,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2,90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胡成中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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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6,089.59万元,减幅100%。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结转了该项目资产期末余额。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568.86万元,增幅89.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部分原材料采购款未到付款期,货款未支付。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56.83万元,减幅48.8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预提的上年度年终奖。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1,101.53万元,减幅61.2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23.80万元,增幅66.36%。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同比增加。
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183.22万元,增幅12,417.11%。主要原因是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了公司“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公司实现土地处置收益1,022.14万元。
7、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105.72万元,增幅287.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大幅度增加。
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67.98万元,减幅46.09%。主要原因是上年交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支付费用较大。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488.94万元,减幅50.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置LED生产设备同比减少。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7,1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7,111.73万元。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7,000万元,减幅89.47%。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
12、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400万元,减幅100%。原因是上年同期归还了2,400万元的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584号)核准,公司2013年4月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360万元,扣除1,933.01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426.99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27.06万元,其中: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60,001.37 万元,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3,825.69万元;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16,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利息收入184.64万元)15,784.57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2、“三旧”改造
根据江门市城市规划的要求,公司本部生产区内土地(江门市甘化路56号)已被列入市“三旧”改造范围。2015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公司“三旧”改造土地中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将由江门市政府收回,一次性将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2016年2月2日,公司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2016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储备中心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人民币71,117,280.00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公告》、2015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进展公告》、2016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的公告》及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补偿款的公告》。
3、成立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名称:汇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79.22万元),营业范围:国际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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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德力西集团承诺ST甘化注册地不迁离江门市区。 |
2011年02月15日 |
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 |
可如期履行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德力西集团承诺在受让股份后,同意ST甘化五年内通过增发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在江门市区投资光电产业规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若ST甘化投资不足15亿元,德力西集团承诺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补足15亿元在江门的投资。 |
2011年02月15日 |
2011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 |
可如期履行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德力西集团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本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不以下列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本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本公司的独立发展;(2)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本公司的消息;(3)利用对本公司控股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本公司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从本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5)捏造、散布不利于本公司的消息,损害本公司的商誉。德力西集团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将向本公司进行合理赔偿。 |
2011年02月15日 |
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 |
可如期履行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德力西集团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1年02月15日 |
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 |
可如期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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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德力西集团将在股东权利范围内,引导本公司向金融机构适度负债经营,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保证本公司可持续稳健经营。 |
2011年02月15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
可如期履行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ST甘化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1年02月15日 |
2013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9日 |
可如期履行 |
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 |
其他承诺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门市资产管理局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或者由本公司为江门市资产管理局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011年02月15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
可如期履行 |
股权激励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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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甘化。 |
2015年07月09日 |
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 |
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03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公司经营情况作出说明。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